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网络营运企业借用当前因不雅照片或视频被网络传播而受到网民极大关注的当事女主角,通过邀请其代言或参与网络游戏的宣传活动,扩大游戏曝光率和影响力,相关活动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针对这一问题,文化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彻底禁止类似行为,要求制止低俗营销行为。(新华社7月7日)
在兽兽、凤姐、芙蓉、马诺这些问题明星纷纷杀向网游行业,将网游弄得乌烟瘴气的背景之下,文化部的这个禁令可谓正当其时。正如笔者在一篇文章中所言,现在的网游已经成了问题明星的避难所。
如果单纯从营销的角度来说,借助于这些带有炒作基因的网络名人来拓展市场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主意,毕竟现在是眼球经济时代,讲究的是曝光率和点击率。而对于凤姐们来说,网游市场相比于产品代言、出席电视节目等传统代言方式在尺度和管理上相对更为宽泛。网游企业要的是眼球,当然是愈堕落愈疯狂。而凤姐们要的是MONEY,当然是多多益善。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网游企业选择低俗营销恰恰说明网游市场亟待规范。正所谓苍蝇不叮没缝的蛋,网游企业之所以和这些问题明星能够一拍即合,正是因为当前的网游本身就俗不可耐,打色情牌更是很多网游推广的一贯伎俩。看看现在的网游,如果没有美女,如果没有裸露,如果没有一夜情之类花哨的包装,恐怕就不能称之为网游了。办公室恋情、后宫游戏、第三者,这些游戏的内容本身就很低俗。有这样低俗的游戏,出现低俗的营销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叫停问题名人低俗代言很容易,只要将凤姐们以不符合社会主义文化和道德的名义让她永远闭嘴,一切就OK了。但文化的事情却不能采取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更何况如今的社会上不是只有一个凤姐。禁止了凤姐们代言,并不等于禁止了网游低俗营销。
对于有关部门来说,这种禁令更像是基于现实的考虑而做出的临时封杀,而不是基于一种制度或者法律的约束的理性叫停。正如前不久国家广电总局官员传出封杀凤姐的消息之后,凤姐针锋相对的追问:第一应该提前至少一个礼拜或者一个月通知我。第二要让我明白,我为什么会被封杀。第三封杀我可以,封杀我要有法律依据,必须指明它是根据什么条例。毫无疑问,这种低俗营销是应当禁止的。但我们更希望看到对于网游开发、网游营销、网游文化有一个完整配套的管理制度。因为到现在,网游营销究竟该由文化部、信息产业部还是工商部门管理,我依然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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